致:各投標人
招標人現(xiàn)將投標人提出的問題及招標文件需要澄清、修改、補遺、答疑的內容,統(tǒng)一答復你們,請認真研究。本次澄清、修改、補遺、答疑若與招標文件不一致之處,以本次補充文件為準。
一、招標文件澄清、修改
1.合同服務時間由3年調整為2年,預計進駐時間調整為2024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6日。
2.項目名稱調整為“金華-義烏-東陽市域軌道交通工程運營2024-2026年電扶梯委外維保服務(金義線)項目”。
3.本項目最高限價由1569.5243萬元調整為1074.0719萬元。
4.商務報價內容及用戶需求書作相應修改,具體內容附后。
二 、 招標文件答疑
1.投標時間。本次招標4月22日發(fā)布招標文件,5月7日投標,由于中間有五一小長假,實際時間僅有11天,投標時間是否可延后一周?
答:按招標文件執(zhí)行。
2.投標文件印章。提疑問題:投標文件能否用投標專用章?可由總部出印章授權書。例句:本投標文件中指的“投標人公章”指單位公章或投標專用章。
答:按招標文件執(zhí)行,“投標人公章”指單位公章。
3. 招標文件描述:投標人須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來(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)完成過單個合同電梯安裝或維保金額在800萬元(含)以上的業(yè)績。(資格要求的業(yè)績除外)。每提供一個得2分,最高得8分。【證明材料:合同。合同所能承載的證明內容應符合工作要求的具體表述,僅認可投標人的業(yè)績】。
提疑問題:上述描述中,關于業(yè)績的要求是已經(jīng)執(zhí)行完畢的,還是正在執(zhí)行的也可以?提供的合同,是否只要雙方蓋章復印件即可,可否只保留蓋章及總價部分?提供的合同,作為總公司投標的,提供分支機構(分公司)簽訂的的合同并提供總公司授權是否認可?
答:業(yè)績要求按招標文件執(zhí)行。證明材料:合同。合同所能承載的證明內容應符合工作要求的具體表述,若合同無法證明的,還須提供發(fā)包人證明等材料;僅認可投標人(包括其分公司)的業(yè)績。
4. 付款方式中如下條款
(1)按自然季度支付,支付金額為【(每月綜合單價×實際維保臺數(shù)×每月考核得分比例)×服務月數(shù)+該服務期內實際配件采購費用-單項考核匯總扣款】×95%;
(2)余款的90%在合同期結束以后滿3個月支付。
(3)余款的10%(作為配件的質保金)在合同期結束以后滿12個月支付
提疑問題:“合同期結束”,這里的合同期是指當季度?還是當年度?或者是3年度(2024年5月27日-2027年5月26日)?
答:“合同期結束”是指整個合同期結束。
5.招標文件的第一章 招標公告第五條投標保證金及支付方式中要求投標人繳納現(xiàn)金保證金300000元。
問:投標單位能否以銀行保函形式繳納投標保證金?
答:按采購平臺要求,目前無法實現(xiàn)以銀行保函形式繳納。
6.招標文件合同模板中第七條履約保證金:1.乙方在接到甲方中標通知書后交納中標問:總價2%的履約保證金。2.履約保證金在合同履約結束后無息退還。
問:根據(jù)《浙江省財政廳關于明確政府采購保證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供應商以銀行、保險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約保證金的,采購人不得拒收……故請問招標人履約保證金以銀行保函形式是否可以?
答:可以。
7.招標文件P27頁,要求:“10.8電梯修復時間:普通故障3小時內修復,重大修理故障需由乙方派遣原廠技術人員進行維修(需提供近1個月原廠社保證明),并提前提供修理計劃,重大修理計劃包括:政府部門報備流程、配件采購周期以及進場維修計劃、維修完工時間。乙方如未及時反饋并超過限定或計劃時間,罰款500元/次。”
問:重大修理故障要求原廠技術人員維修是否帶有偏向性?因為這只有原廠單位才能做到,而且任何原廠的技術人員也無法兼職非原廠單位的工作邀請。故建議招標人刪除此要求。
答:出現(xiàn)重大修理故障時,乙方應當邀請原廠技術人員進行維修,甲方可協(xié)助配合邀請,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。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需綜合考慮該費用。